9月13日21时许,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二大队人员在执行巡逻任务过程中,在乌玛高速南向北方向189公里处发现一辆货车停在不远处的应急车道上,路面撒满了塑料杯等杂物,足足有两三百米远。后方车辆经过此路段时纷纷减速躲避,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巡逻民警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将现场较大物品捡到护栏边上,并通知养护部门清理现场。
此时货车驾驶员赶到警车前,向民警解释其从中卫上高速前往银川,拉了一些饮品包装杯,没想到快到银川时篷布上的绳结断开,东西掉落,于是立即停车准备去捡拾,没想到刚停车交警就赶来了。民警对货车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驾驶员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驾驶人在出车前应做好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货物捆扎牢固,以免发生遗洒、飘散情况,对过往司乘人员造成伤害。(高速交警十二大队 李华)